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开展2012年全省测绘成果汇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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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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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度测绘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单位做好年度全省测绘成果汇交工作。
《通知》强调,测绘成果汇交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省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和省外来琼测绘资质单位的目录汇交工作;市县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的目录汇交工作,充分发挥市县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测绘地理信息监管职能。
《通知》指出测绘成果汇交的范围为2011年完成的测绘项目,内容包括了“测绘基准”、“摄影测量与遥感”、“普通测量与地图制图”、“基础地理数据”等。
为推进测绘成果汇交工作,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各测绘资质单位成果汇交情况作为测绘单位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和省外测绘单位验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要求各测绘单位按时完整的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对逾期拒不执行汇交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进行处理。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通过加强贯彻落实测绘成果汇交制度,进一步提高测绘成果利用率,促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唐颖斌20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