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局、各资质单位:
为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测管发〔2012〕8号)和《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测办〔2012〕53号)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遵照贯彻执行。
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价标准(试行)
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3年4月10日